近日,市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“戴帽工程”整治行动,进一步深化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工作,提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,预防和降低涉摩、涉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。
行动中,公安交警在辖区各重点路段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,严查摩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和佩戴不规范等行为。
市公安交警大队辅警姚令霞:“前面那位穿白色上衣的大哥把头盔佩戴好啊,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,”
行动还对被查处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,面对面进行警示教育学习,并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手册,有效提高群众驾乘摩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意识。
市民梅峰:“不戴头盔确实是不安全,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出门一定要带头盔,安全出行,从我做起。”
自开展“戴帽工程”专项整治行动以来,我市坚持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”高压态势,严格贯彻“先教育、后站岗、再处罚”处罚流程,有效遏制了摩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、非法载人、非法加装晴雨伞等违法行为。
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黄明良:“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,常态化开展“戴帽工程”专项整治行动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”